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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访怎么处理

  • 10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1-05 07:35:42    

信访处理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,旨在确保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的情况和建议能够得到及时、公正和有效的处理。以下是信访处理的一般步骤:

登记

信访人可以通过书信、电话、传真、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各级机关、单位反映情况。

收到信访事项后,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或其他机关、单位应当进行登记,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。

甄别处理

属于本级机关、单位或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: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,并在15日内处理。

情况重大、紧急的:应当及时提出建议,报请本级党委和政府决定。

涉及下级机关、单位或其工作人员的:按照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。

涉法涉诉信访事项:未依法终结的,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;已经依法终结的,不受理。

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: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

听取陈述和调查核实

听取信访人陈述,了解反映的问题性质和具体情况。

对业务范围内的问题,进一步听取详细介绍情况,填写信访举报登记表,提出处置意见,并报领导审批。

办理和反馈

有权处理机关、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收到转送、交办或直接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后,应当与本机关、单位对该事项负有办理责任的部门会商,确定处理途径和程序。

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,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办理,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,并提交办结报告。

复核和诉讼

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,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。

对复核意见不服的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,并应通过诉讼解决。

督办和信息分析

信访部门加强督办,推动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落实责任,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。

加强信息综合分析,对群众投诉中反映的普遍性、政策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意见建议,形成报告供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。

通过以上步骤,信访处理旨在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,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。建议信访人在提出信访事项时,客观真实,提供准确材料,并按照合法途径进行申诉和复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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